修業須知
指導教授
修業規定
學術倫理課程
- 國立臺灣大學學術倫理修課實施要點 (107學年度(含)入學學生適用)
課程修習方式:
- 修習「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」網路課程,並通過總測驗取得修課證明。
- 課程網址:https://ethics-s.moe.edu.tw/login/s/
- 使用手冊連結
- 修習校內外各單位開授之相關課程成績及格或參加研討會,並應提出學術倫理相關內容時數證明。
- 入學前已修習通過學術倫理相關課程累計六小時者,應於入學當學年度出具修課證明申請免修本課程。
- 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學術倫理課程及時數,須經學術倫理課程委員會認證。
抵免學分
- 研究生抵免學分申請流程 (114學年度)
- 研究生抵免學分申請書
- 歷年複選必修通過名單:
- 114學年度複選必修抵免通過名單
- 113學年度複選必修抵免通過名單
- 112學年度複選必修抵免通過名單
- 111學年度複選必修抵免通過名單
畢業學分審核
其他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