選擇指導教授
導生員額分配:113學年可收名額 (112.10.03更新)
- 註釋1:✱表「需與所內專任、院內佔缺教師共同指導」。
- 註釋2:新生請依循入學組別選擇該領域專任教師指導,勿跨組指導。
員額分配 (點擊展開)
備註:
- 113學年度「推甄錄取」新生,於 112 年 11 月 8 日(星期三)放榜後,可直接找指導教授、並簽立指導教授同意書交至所辦,確認導生關係。無須等隔年4月分發。
- 113學年度碩士班甄試重大變更:生醫電子組錄取考生須於 112 年 11 月 24日(星期五)前確實完成指導教授登記作業,才能取得網路報到資格。(正取生須繳交指導教授同意書;備取生繳交志願序意向表)。指導教授限本所生醫電子組教師。
- 113學年度「考試錄取」新生,於放榜後,至113.04.17前,和教師談完後、需填寫「指導教授志願選填系統」,等待分發結果確認後,才簽立指導教授同意書交至所辦。
選擇指導教授流程圖
下載 指導教授同意書
下載 在職人員進修同意書
112學年度新生選填指導教授志願系統(112.03.20-04.17開放)
112學年度碩士班新生指導教授分發結果(112年05月05日待公告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