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學年度第1學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

一、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114年10月08日(四)17:00

二、申請對象:

  1. 台大、台科大、台師大三校修業一學期以上碩士班在學研究生
  2. 台大、台科大、台師大三校學士班應屆生
  3. 修業一學期以上碩士班在學僑生、陸生、國際生

三、繳交資料:資料備齊後,請繳交至 台大校總區博理館410所辦公室

必繳:

  1.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(含照片)。
  2. 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函。
  3. 碩士班修業一學期以上歷年成績單一份。
  4. 學士班歷年成績表(學士逕讀博士者)。

選繳:

  1. 名次證明(台科大、台師大學生必繳)。
  2. 成績未達前1/3者,請附有利審查之資料(證明具研究潛力)。

四、獎學金:

國立臺灣大學博士生獎學金設置辦法

生醫電資所獎助學金公告

 

備註:

申請資料亦可繳交電子文件檔,指導教授簽名可採電子簽、或email同意取代。

 

下載:

本校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

114-2國立臺灣大學系統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