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學年度第1學期特殊教育、清寒、重大變故助學金申請公告

申請期限:112年11月15日(三)

申請資格:

本所已註冊具正式學籍研究生(陸生除外),未在校外有全職工作之學生。

申請獎項:

  • 特殊教育學生助學金:限身心障礙學生申請。檢附證明文件,其上學年績分平均0以上,品行優良無不良記錄者。

** 每學期核撥4個月,每個月新台幣5000元整。

  • 清寒助學金:檢附證明文件並經面談,其上學年績分平均0以上,品行優良無不良記錄者。

** 每學期核撥4個月,每個月新台幣5000元整。需檢附證明文件,並經所長面談核定。

  • 重大變故助學金:不幸亡故者、家遭重大變故者、重傷或重病就醫者。

** 每次新台幣10000元整。無申請期限。需檢附證明文件。

  • 長期出國補助、短期出國補助、論文發表補助…等,無申請期限,隨時接受申請,申請書請至所網頁下載(學生事務→法規及檔案下載)。

備註:本學期不開放「一般非勞雇型獎勵金(助學金)」申請。

申請書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