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導生員額分配:111學年可收名額 (110.05.25更新)
- 註釋1:✱表「需與所內專任、院內佔缺教師共同指導」。
- 註釋2:新生請依循入學組別選擇該領域專任教師指導,勿跨組指導。
員額分配 (點擊展開)
備註:
- 110學年度「推甄錄取」新生,於109.11.04放榜後,可直接找指導教授、並簽立指導教授同意書交至所辦,確認導生關係。無須等隔年4月分發。
- 110學年度「推甄錄取」新生,於110.04.01前,未交指導教授同意書者,需填寫「指導教授志願選填系統」,和考試生一併等待分發結果。
- 110學年度「考試錄取」新生,於110.03.08放榜後,至110.04.18前,和教師談完後、需填寫「指導教授志願選填系統」,等待分發結果確認後,才簽立指導教授同意書交至所辦。
- 110學年度導生分配結果查詢
選擇指導教授流程圖
下載 指導教授同意書
110學年度新生選填指導教授志願系統(110.03.16-4.18開放)
110學年度 碩士班新生指導教授分發結果(110年5月25日公告)